为切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更好的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解困,江西省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细化和区分出需要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的扶贫对象,落实和完善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帮扶工作。
细化工作责任。按照上级有关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要求和人社系统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对县社保局、就业局、城乡居保局在落实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及要求进行了具体明确和分工。
建立数据库。将县民政局提供的城镇贫困群众人员名单进行数据核查,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群众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实行实名动态管理。
落实帮扶政策。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及时开展就业援助,确保做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有培训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有针对性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并积极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全力推进社保帮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下岗失业职工等当前生活困难、无力缴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人员纳入助保贷款实施范围,落实城镇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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