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新办法出台
    ——车工、电工、铣工等16个产业紧缺工种的高级技师可享受6750元。
     来源:fun88体育网 作者:金旺顺 日期:2020-05-29
    [导读]属于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50%,比其他地市一般高出20%,上浮幅度位居省内前列。车工、电工、铣工等16个产业紧缺工种的高级技师可享受6750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三年计划,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劳动者综合素质,减轻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负担,促进就业创业工作,2020年5月,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既注重对国家新政策的全面落实,也注重对温州市现有政策的调整和衔接,还注重借鉴吸收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与以往的职业技能培训文件相比,有以下五个特点有:

      补贴项目更多。《办法》增加了“项目制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以师带徒培训补贴”等三大类培训补贴项目。项目制培训,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企业组织开展;以师带徒培训,给予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成员带徒培训补贴,鼓励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传帮带作用,真正发挥大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和培养人才功能;新型学徒制培训直接补贴企业;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培训主体实施精准有效补贴政策,个人、企业、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最合适的培训组织形式。

      补贴范围更广。一是补贴范围实现“全覆盖”。将市区范围内法定年龄段内的全体城乡劳动者以及参加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一大突破和创新)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市区预计将覆盖140多万人。在原补贴政策已覆盖企业职工、家政服务人员、城乡劳动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在市区参加失业保险、市区户籍、在市区居住办有居住证、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城乡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平台(电商)企业及其它新兴产业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覆盖全体技能劳动者,同时凸显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二是建立激励终身技能提升的“完整链条”。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的培训补贴政策,建立覆盖终身职业生涯“从无业到有业、从就业到创业、从学徒到技师、从线上到线下”的培训补贴机制,为技能劳动者终身学习技能提供激励性制度保障。

      补贴标准更高。一是补贴标准位居省内前列。根据专账资金测算,在参考省内各地市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成本、市场收费、各方意见等情况,大幅度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800元标准起步,专项能力证书从600元起步,创业培训最高不超过1500元/人给予补贴,项目制培训按25元/课时,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给予补贴。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的起步补贴标准为800元,与省内兄弟地市基本持平;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平均补贴标准为700元,比宁波、金华等地市高100元;创业培训最高不超过1500元,比宁波、金华等地市的最高标准高200元,比杭州、台州略低。二是加大对紧缺工种的支持。属于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50%,比其他地市一般高出20%,上浮幅度位居省内前列。车工、电工、铣工等16个产业紧缺工种的高级技师可享受6750元。

      同时,为了支持推进家政国家领跑试点行动,引导加大本地紧缺人才培育力度,对涉及家政行业工种尽量全部纳入紧缺类;统筹考虑我市产业发展,对我市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特定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30%,突出产业转型需要。同时,鉴于原补贴标准中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在现实操作中容易混淆,《办法》在职业资格培训中明确“以上培训补贴标准均含鉴定费补贴”,将鉴定费补贴纳入职业资格培训补贴中。

      补贴对象更精准。根据负担培训成本的主体不同,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培训主体实施精准补贴政策。一是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以政府各类补贴激励企业建立新型高技能人才培育模式,为健全市场化长效育才机制打好基础。鼓励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允许规上企业、重点产业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激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或技能等级试点。对于开展上述培训项目的企业,直接给予培训补贴,调动企业培养培训人才的积极性。二是发挥育才平台阵地作用,扶持高等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训机构和专业性人力资源机构等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的育才主阵地作用。对于承办项目制培训、创业培训的高等院校及机构直接给予补贴,学员免费参加培训。

      监督管理更规范。一是加强数据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实名制管理,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自然年度)可享受不超过3次(包括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培训项目全部纳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网比对、一网归集、一网统计,杜绝重复培训、多头培训。二是完善监管手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充分应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对直补培训主体的补贴性培训过程实施随机抽查、远程监控,采取录制授课视频等手段,核查培训实际考勤情况。对组织项目制培训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资金划拨和培训管理。培训主体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由培训主管单位追回其非法所得,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办法》共涉及“培训补贴项目、补贴审核拨付、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其他事项”五大部分,包括6类补贴项目和工作流程,补贴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职业资格培训补贴。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为主要补贴依据的培训。补贴路径有三类:一是补贴个人。办法规定劳动者在培训机构参训后或个人自学等途径取得《补贴目录》规定证书的,按规定申请补贴。同时,实现全程网上申报办理,直接将补贴发放到个人的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二是补贴企业。根据负担培训成本的主体不同,对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岗前培训、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的企业,按照补贴标准直接补助企业。三是补贴院校。根据负担培训成本的主体不同,对于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的院校,按照补贴标准直接补助院校,进一步发挥院校育才专业平台优势。

      (二)关于项目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是以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等为主要补贴依据的培训。补贴直接补给培训承办主体,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培训。对于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和我市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特定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30%。

      (三)关于岗前技能培训补贴。规定企业组织新员工开展岗前技能培训达不少于8课时的,企业可申领岗前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对招收及服务的家政学员,按照岗位实际开展针对性培训不少于8课时的,可申领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补贴。

      (四)关于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对象分为职工学徒和学生学徒。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学徒,按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给企业;学生学徒补贴金额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高于3000元。

      (五)关于以师带徒培训补贴。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含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的工作室)结合工作室项目工种面向本企业或本行业开展以师带徒培训,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及等级,直接补贴给大师工作室。每期带徒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年不超过4期。

      (六)关于创业培训补贴。一是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意愿的我市失业人员、农村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及城乡劳动者,在温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温就读以及温州生源在外地就读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对象。二是丰富创业培训项目。鉴于当前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要,结合我市创业师资现状及高等院校创业培训优势,增加了SYB(创办你的企业)、“互联网+”创业培训或经市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的创业培训创新试点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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