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路径探讨 来源:中国fun88娱乐报  作者:钟永 日期:2020-07-17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防疫常态化背景下发布该文件,可见该群体的工伤保障问题得到国家的高度关注。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以快递员、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成为了维持物流畅通和城市运转的关键人群。疫情期间,居民对餐饮、药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如米面油、水果蔬菜等需求大量增加。外卖送货成了最主要的解决渠道。众多平台显示春节期间配送量暴增。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的数据,1月24日至29日,全国邮政业揽收、投递包裹量同比分别增长77%、110%,淡季件量表现超预期。网约车也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滴滴等网约车公司在武汉组织社区保障车队,免费服务当地居民和一线医务工作者。

  新业态从业人员获得工伤保障的难点

  当前,新业态从业人员获得工伤保障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工伤保险制度未覆盖新业态从业人员。

  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机制的缺失,是未来长期需要面对的问题。该群体在防疫进入常态化、人民群众生活恢复正常后,依旧会面临其他的职业伤害风险。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主要针对传统就业者。工伤保险制度规定参保职工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是通过用人单位建立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现实中是以一种灵活、弹性或自我雇用的就业形式存在,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由于新业态从业人员只是通过“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商务平台从第三方获取收入,并没有直接从“互联网+”企业获取薪酬,因此也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无用人单位缴费。新业态从业人员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需要跨越制度缺失和基金来源的双重障碍。

  第二,新业态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

  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身份转化问题值得关注。新业态从业人员有别于传统产业,是基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形式实现就业的人群。以共享经济为例,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人数约7.6亿人,提供服务人数达到7500万人,预计到2020年年底将超过1亿人。与庞大的从业人员数量相伴随的,是流动性较大带来的不确定性。一是新业态从业人员一般无劳动合同约束,从业与退出灵活度较大,例如,家政、兼职家教等人员。二是快递、外卖送餐行业入行门槛较低,吸引大量进城务工人口,该群体职业规划较弱,返乡或频繁更换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在制度设计时,如何建立灵活的保障供给和退出机制,是一项高难度工作。

  第三,工伤认定存在操作层面上的难度。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的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场所较为灵活,导致工伤证据难以采集,事故原因难以判定。比如,淘宝店主的工作地点在家中或自设的直播间,属于个人私有场所。如果其发生意外伤害,即使明确相关信息,是否认定为工伤,也存在诸多争议。不可否认的是,用传统的工伤保险的操作办法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保障,会增加逆选择风险、道德风险和基金风险。

  建立政府主导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进行了包括提高保障标准在内的优化。但从上述难点可以看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就业形态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存在关键问题上的不兼容,难以通过制度优化来解决问题。因此,建立政府主导、商业保险运作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是一条可行之路。

  第一,扩大参保人员范围并提升保障额度。

  政府应号召并指导相关互联网平台,为新业态从业人员临时购买专项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在疫情高峰期和防控常态化时期,应加大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险产品开发。事实上,滴滴、美团等平台已为骑手提供了新冠肺炎专项保险。但总的来看,享受该专项保险保障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范围依旧较小,保障额度依旧较低,需要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范围并提升保障额度。

  第二,加快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

  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制度、基金和工伤认定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重大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或可有效解决。

  首先,解决制度覆盖范围问题。fun88体育门可联合商保公司,通过研究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年龄和性别结构,大工种的职业伤害特征、收入待遇等,研究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重大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秉承先有后优、先小后扩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逐渐降低保障门槛,提高保障水平。

  其次,缩短缴费时间,提高缴费频率,提供短期及分段式的风险保障。在制度落地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设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专属的基金池。缩短缴费时间可以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身份转换带来的问题,但可能会大大增加经办机构的工作量和信息系统压力,也面临着断缴和基金来源不稳定等问题,这些都要纳入考虑范围。

  最后,解决工伤认定难问题。新业态从业人员在遭受较轻的职业伤害时,存在取证和认定难的问题。但当出现重大伤害甚至死亡时,取证和认定将不再困难,逆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也大大降低。

  第三,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经办过程中的优势。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开展后,将给社保经办部门带来巨大的经办压力,主要是因人力、编制和经验不足导致经办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流程管理压力大。庞大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数量将使信息管理、工伤申报和认定、待遇支付及基金管理等工作量巨大。二是相关部门因成本限制等问题,难以自行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基金无法实现“征、管、监”分离。

  政府长于资源组织,重在服务供给的普惠,而社会组织长于服务供给的专业性,重在服务供给的个性化。“政府主导、商保经办、管办分离”是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的基本原则。以医保部门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为例,绝大部分地区均采用委托管理模式,由商保公司提供一揽子服务。个别地区先由政府自办,但由于相关部门工作压力巨大,服务能力有限,已逐渐转为商保公司经办。

  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同样面临以上问题。在该类型制度的落地实施方面,应发挥商保公司的优势:一是专业的精算技术。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精算人才和经验数据积累的优势,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的基金筹集、待遇给付、经办成本等提供精算测算,以保证制度的长期精算平衡,确保方案的公平性、可及性和长期有效运行。二是专业的运营管理。商业保险公司具备丰富的保险业务运营管理经验,可充分发挥保单管理、理赔勘察、资金结算、系统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优势,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实施过程中的协议管理、鉴定管理、服务管控、资金结算等环节做好服务。三是完善的客户服务。大多数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过程中已经搭建起的线上、线下客户服务体系,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投诉服务。

  通过本次疫情可见,新业态从业人员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服务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且价值和贡献越来越大,该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商保公司应主动积极作为,与“互联网+”平台争取合作,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新冠肺炎专项保险计划,更要加快新业态从业人员重大职业伤害保险的推动实施。让新业态从业人员享受到与传统就业者同等工伤保障,不仅体现社会公平,也是完善社保体系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更能促进“互联网+”产业,乃至我国整体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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