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班却得不到加班费的痛有谁能知? 作者:夏余才 日期:2010-10-08

      国庆假期,南京一名保姆向雇主索要三倍工资,并表示节后还要补假。对此,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家政服务属于特殊用工形式,保姆与雇主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现行的加班工资规定无法覆盖保姆这一人群。(10月7日《现代快报》)

      不久前有调查显示,87%的网友表示自己加班了却没有加班费。看来,加班没有加班费成为了大家的共识,也成为了大家难以言说的“心头之痛”。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保护措施和政策,广大劳动者的加班费在现实中依然是得不到任何保障,更是无从落实。少数劳动者之所以能幸运的获得加班费,主要源于他们老板的自知自觉。否则,他们也只能和其他劳动者一样,在网上发发牢骚罢了。

      南京市的这名保姆其勇气可嘉,但结局也必然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按照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的表示,保姆和雇主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们也就“爱莫能助”了。而实际上,哪怕你们之间存在着他们所说的劳动关系,他们大多还是会摆出一副“爱莫能助”的嘴脸。

      作为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就是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尽管保姆和雇主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总该存在劳动关系吧?所以保姆索要加班费,劳动监察部门就需要给予积极的回应和支持,帮助劳动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可从保姆索要加班费劳动监察部门所给出的答复可以看出,在我国一些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这些政府部门相当于聋子的耳朵,纯粹是个摆设。劳动者要想请他们“出山”,恐怕比登天还难。就算费尽心思请他们“出山”了,他们也会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进行搪塞。总而言之,他们才懒得去帮助你服务你呢?

      因此,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基本上依靠的还是自己。而劳动者一旦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无异于将自己被动的置于“弱势”的一方。广大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单位或公司里,我们唯一的权利就是埋头干活。至于其他,便和我们没有了关系。比如福利、奖金等,还不完全由老板来决定?老板高兴了,或许就能额外的给你多发点;老板不高兴,你就只得向老天爷祈祷他不扣发工资了。

      如果你要“硬生生”地向自己的老板“发难”,其结果可想而知。即便你千辛万苦索取了自己的fun88体育酬,你也可能会因此付出惨重的代价。比如下岗回家,或在公司和单位从此得不到重用等。一番权衡利弊,我们也唯有去做那“沉默的羔羊”。主动又违心的,去放弃自己原本应该拥有的利益,而不得不任由他人宰割。

    [责任编辑:唐正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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