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员财产公开还要再等20年? 来源:法制网 作者:曾兵 日期:2013-11-22
    [导读]官员财产公开有什么意义和作用,相信无需多说。我国自1987年首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开始,经过了整整26年的讨论,虽然有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但终因“时机尚不成熟”而搁浅。
      官员财产公开有什么意义和作用,相信无需多说。我国自1987年首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开始,经过了整整26年的讨论,虽然有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但终因“时机尚不成熟”而搁浅。

      2011年2月,一国家领导人在回答网友问题时说:“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中纪委、监察部在回答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时多称,“进行了研究论证,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到底有多长、有多远,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2012年,呼吁官员公示家庭财产的社会情绪已经接近一个临界点,许多人提出公开“微笑局长杨达才”等多名被曝光官员个人财产,但多由于种种原因,而石沉大海。所谓的试点,也仅限于组织内部掌握,热闹一阵后就改弦更张,星星之火没能见到亮光,就很快熄灭。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并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与《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相比,从“报告”到“公开”,虽然有一定的进步,但并没有明确提及财产公开。

      笔者猜测,“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或将开启官员财产公开之门,但前面的定语“新提任领导干部”,后面的补语“试点”,显现出这扇大门的沉重,预示着完全打开这扇大门,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官员财产公开这条路还要走多久?笔者分析,可能至少还要20年,如果从1987算起,半个世纪能见到一定成效,应该就是不错的结果。其理由有三:

      其一,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对未来10年具有指导意义的重要会议,也就是说,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近10仅限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试点,并不是大范围的全面推开。而试点只能完成总结经验、形成建议、再度论证等工作,从点到面,距离递交人大形成立法,还有一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

      其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导思想是“全面深化改革”,重中之重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而官员财产公开很可能导致官场混乱甚至政治动荡。优先选择发展经济,就只能有条件的容忍甚至妥协。反腐力度和强度的加大,可能更多的表现在点的狠杀和面的深化,是“有限”反腐,而不是“官员财产公开”的全面开战。

      其三,按照目前35岁左右可官至处级的官场规则,以目前的规定看,这批人到65岁退休的30年间,不大可能公开财产。如果“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年龄在25岁,那么,20年后的共和国官员中,很可能超过一半做到财产公开,为官场生态变化奠定了力量基础。乐观的分析,那时已用不着草根推波助澜,财产一明一暗两股势力,自然会对“公开”进行较量。

      笔者有一个建议,在“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的同时,对每年评选出来的“优秀廉政干部”,也进行个人家庭财产公开。笔者发现,各地各级各行各业推选出来的“优秀廉政干部”都是“长字辈”,人人出乎其类,个个拔乎其萃,如此优秀而廉洁的官员,先行先试,公开个人家庭财产,岂不更能说明廉政。笔者不知道,如此谁会争当“优秀”。

      国内外无数的经验证明,官员个人家庭财产公开,是反腐的重剑和利器,但国内由于“时机不成熟”而一推再推。如今,拿“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刀,或许是较为稳妥的无奈之举。反腐是世界性难题,任重而道远,但愿“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搞的更好,官员个人家庭财产公开的立法,不要再等上20年。(曾兵)
    [责任编辑:邓小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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